天天速递!挤掉加班时长的“水分”
【资料图】
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,今年4月,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.8小时,比3月增加0.1小时,创下该指标自统计以来新高。(据5月24日澎湃新闻)
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数据,最早可追溯至2003年。从2015年起,该数据呈逐步增长态势,2021年至今一直处于历史高位,超时长、高强度工作十分普遍。这与近年来“内卷”成为热词的现象不谋而合。
据分析,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,可能是就业市场整体不利于劳方,资方更占优势的劳动关系格局较为稳固,对员工工作时长的主导权力较强。
说白了,就是加班造成工作时间拉长。因为资方主导着用工时长,为了节约用工成本,他们宁愿拉长现有员工的工作时间开展生产,而不是扩充员工规模、增加人工投入。
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,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。目前的劳动者工作时长已经超过法定时长,并且还在愈演愈烈。
加班屡被吐槽,但又得不到遏制,根源还是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现实中的刚性不够。2007年劳动合同法颁布,2008年开始实施。统计发现,2007年至2009年,劳动者工作时长较此前高位迅速下降。2008年,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44.6小时,为历史最低。这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呈现正相关效应。
随后,法律的威慑力边际递减,市场开始出现规避方法,工作时间回升到较高水平。
这表明,以法律来规范劳动关系与劳动时间、加班管理,抑制过劳等,不能靠一阵风式的执法检查,而是要切实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权益落实到位才行。
另外,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能完全反映现实,因为该指标统计的是平均值,员工超长加班并因此过劳死屡有报道。对那些远远超过法定时间的加班加点,如何让员工有权利、有勇气、有渠道说不,也是落实劳动合同法的重要一环。人毕竟不是机器,“996”“007”不必然带来福报,超长加班透支员工健康,对用人单位也是损失。
工作时间并非越长越好。疲劳战影响劳动效率,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需要时间恢复和更新,员工的健康是个人财富也是单位财富,这些道理大家都懂。因此,工作时长刷新20年纪录,应当令人警醒,并努力挤掉这一纪录中的“水分”才好。
(责编:汪泽滋)